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优抚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优抚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s://tyjrsw.ln.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0日10时。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优抚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相应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lnsdyrjyfyy@163.com,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lnsrjyyrsk@163.com,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2936990@qq.com。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s://tyjrsw.ln.gov.cn)发布。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性、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核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s://tyjrsw.ln.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考核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s://tyjrsw.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s://tyjrsw.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024-25892503

  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0415-6850109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0429-3917504

附件:1.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优抚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2.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优抚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7月15日